变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 | ||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 | ||
拍品名称 | 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16号26号楼3单元202房 | |
变卖依据 | 《(2023)粤0307执恢121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
权证情况 |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8088号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房屋性质 | 市场商品房 | |
租赁情况 | 承租人王安娜向本院申报租约,该房屋租赁期限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每年租金为13000元,押金1000元,租金每一年付一次 | |
钥匙 | 无 | |
网络询价结果 | 人民币1510347.5元 | |
拍卖权利限制情况 | 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从2022年1月18日首封 | |
2、抵押权人:无 | ||
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产现状为准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过户) | |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变卖对象: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16号26号楼3单元202房,,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2层,无电梯,标的房产朝向东,建筑面积为117.61平方米,具体情况请查看附件。 | ||
2、变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 ||
A、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承担主体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变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
3、欠费情况: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处理。变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处理。 | ||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 ||
5、该房屋租赁期限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每年租金为13000元,押金1000元,租金每一年付一次,该租约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 |
变卖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16号26号楼3单元202房的公告
(2023)粤0307执恢1219号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3日10时至变卖期60日届满当天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李相龙名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16号26号楼3单元202房(不动产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8088号)的房产一套,证载建筑面积为117.61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房产、资产详细信息请查看评估报告书或本页面最下方附件。截止至变卖公告发布之日,承租人王安娜向本院申报租约,该房屋租赁期限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每年租金为13000.00元(人民币,下同),押金1000.00元,租金每一年付一次。该房屋租约、居住情况等,需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
网络询价结果:1510347.5元,起拍价:966622.4元,保证金:190000元,增价幅度:9666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特别提示:(一)根据现行国家及青岛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因竞买前未向相关部门充分了解目前相关房屋限购政策参加竞买,构成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二)变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代理人与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13530927432),提交竞买所需的委托材料可先咨询,材料不全不予接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55-89902831。(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法院委托深圳市一拍法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服务工作。
咨询变卖流程及相关操作:13530927432或0755-89902831。
四、变卖方式: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示:变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变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变卖可贷款竞拍,具体事项请详阅《变卖须知》第十九条和贷款须知。
六、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变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由于该房屋存在租约,租赁期限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本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买受人需自行跟承租人王安娜协商。
七、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上述一切税、费的承担主体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原权利人应当负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本院申报退费,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变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截止至变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二)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966622.4元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账号:30207106315499),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款的,需向法官说明原因并提交书面申请,法官同意后方可延期缴款。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变卖标的物进行变卖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或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变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530927432、0755-89902831
法院监督电话:0755-89902831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