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位于青岛市黄岛区东岳东路2775号内7栋3单元901户的房产 | |||||
权证情况 | 预告登记号:鲁(2021)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证明第0235276号 | |||||
标的所有人 | 张X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土地性质 | ||||||
土地用途 | ||||||
是否已腾空 | 否 | |||||
租赁情况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登封市人民法院查封 | ||||
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29.2平方米 | ||||
房屋户型 | ||||||
房屋楼层 | ||||||
房屋朝向 | ||||||
周边配套 | 水、电等设施。 | |||||
其他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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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价 | 165.5375万元 | ||||
税费情况 |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 |||||
住宅涉税信息汇总表 | ||||||
征税对象 | 转让条件 | 涉及税种 | 税率/征收率 | |||
买方 | 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 契税 | 90平方米及以下 | 1% | ||
90平方米以上 | 1.50% | |||||
印花税 |
| 免征 | ||||
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 契税 | 90平方米及以下 | 1% | |||
90平方米以上 | 2% | |||||
印花税 |
| 免征 | ||||
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 契税 |
| 3% | |||
印花税 |
| 免征 | ||||
卖方(被执行人) | 转让不满2年的住房 | 增值税 | 能有效提供首次购房发票,选择差额查账征收 | 5% | ||
不能按照全额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
印花税 |
| 免征 | ||||
土地增值税 |
| 免征 | ||||
个人所得税 | 能有效提供购房原值证明,选择差额查账征收 | 20% | ||||
无法提供房产原值,选择核定征收 | 征收率:3%(拍卖) | |||||
转让满2年不满5年的住房 | 增值税 |
| 免征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免征 | ||||
教育费附加 | 免征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免征 | |||||
印花税 |
| 免征 | ||||
土地增值税 |
| 免征 | ||||
个人所得税 | 能有效提供购房原值证明,选择差额查账征收 | 20% | ||||
无法提供房产原值,选择核定征收 | 征收率:3%(拍卖) | |||||
转让满5年的住房 | 增值税 |
| 免征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免征 | ||||
教育费附加 | 免征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免征 | |||||
印花税 |
| 免征 | ||||
土地增值税 |
| 免征 | ||||
个人所得税 | 家庭唯一住房 | 免税 | ||||
非家庭唯一住房(差额查账征收) | 征收率:20% | |||||
备注:此汇总表仅供参考,具体交税金额以成交后税务部门现场测算为准 |
竞买公告
登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13日10时至2024年7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登封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登封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青岛市黄岛区东岳东路2775号内7栋3单元901户的房产。
评估价:165.5375万元,起拍价:132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加幅度:0.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拍品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法院无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参与竞拍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法院再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登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少林大道支行,账号:77700050002111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28581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1-62858102
手机:15927153992(王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登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