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介绍
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9号11号楼102户,权证或证明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144144号,权利人为张子鉴,建筑面积为158.90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6831.40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1998-04-21至2048-04-20止,土地剩余使用年期23.93年。
起拍价:649.6465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倍数。
评估价格:764.29万元。
竞买公告
高密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9号11号楼102户房地产的公告
高密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6日10时至2024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高密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高密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 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6/0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9号11号楼102户,权证或证明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144144号,权利人为张子鉴,建筑面积为158.90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6831.40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1998-04-21至2048-04-20止,土地剩余使用年期23.93年。
起拍价:649.6465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倍数。
评估价格:764.29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去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案被执行人无有效送达地址,拍卖通知书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收到。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按相应法律规定办理。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8月12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 (2024 )鲁0785执恢96 号拍卖余款” 。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高密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行营业部
账号:6228400297523013869
联行号:10345864530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369667002
竞拍流程咨询电话:15095234596
400-600-1216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高密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