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介绍
拍品名称 | 青岛市黄岛区海滨10路377号18栋1单元2104室(隆海海之韵二期)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使用权人 | 刘承平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详情请咨询法官。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评估报告 |
拍品介绍 青岛市黄岛区海滨10路377号18栋1单元2104室(隆海海之韵二期);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38.56平方米; 总楼层27;所在楼层21; 三室两厅两卫; 产权证号:2012125505 详情见下方评估报告。 拍品以实物为准,竞拍前请咨询法官并实地看样。 |
竞买公告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黄岛区海滨10路377号18栋1单元2104室(隆海海之韵二期)的拍卖公告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7月18日10时至2024年07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543/07,户名:邹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黄岛区海滨10路377号18栋1单元2104室(隆海海之韵二期)
评估价:1 195 819元,起拍价:956655.2元,保证金:50 000元,增价幅度:5 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先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暖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前7天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前7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邹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邹平黄山支行,账号(622840184759487806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里注明本案的案号[(2024)鲁1681执恢319号]拍卖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43-426268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43-4262681(黄法官)
拍辅专员:15576396192(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司辅公司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