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
拍品名称 | 青岛市市北区银川西路122号17号楼1单元901户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号 | 鲁(2020)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42334号 | |
案号 | (2024)渝87执953号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品现状 | 规划用途/实际用途 | 住宅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143.99㎡ | |
专用建筑面积 | 专有建筑面积:116.61㎡ | |
目前使用情况 | 空置 | |
钥匙 | 未接收 | |
权属限制情况 | 有查封 | |
拍品介绍 | ||
拍卖对象: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筑面积为143.9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为116.61平方米,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房屋规划用途、实际用途均为住宅,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结束时间2071年07月11日。房屋总楼层数18层,标的物所在层数为9层,两梯两户。标的物现状:空置。 注:拍卖包含室内装修。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901已与相邻902室打通使用,法院以现状交付,请买受人充分注意并自行解决房屋交付后的隔断问题。2、是否存在限购,请竞买人开拍前自行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3、我司工作人员至物业处了解到该房屋物业费已交清至2024年9月,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相应的民事主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4、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公告内容仅供参考,请各竞买人务必现场自行了解清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3、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877023,18008356799(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竞买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成渝金融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00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23/47,户名:成渝金融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市北区银川西路122号17号楼1单元901户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筑面积为143.9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为116.61平方米,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房屋规划用途、实际用途均为住宅,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结束时间2071年07月11日。房屋总楼层数18层,标的物所在层数为9层,两梯两户。标的物现状:空置。
注:拍卖包含室内装修。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901已与相邻902室打通使用,法院以现状交付,请买受人充分注意并自行解决房屋交付后的隔断问题。
2、是否存在限购,请竞买人开拍前自行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3、我司工作人员至物业处了解到该房屋物业费已交清至2024年9月,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相应的民事主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公告内容仅供参考,请各竞买人务必现场自行了解清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
评估价:494.59万元,起拍价:346.22万元,保证金:34万元,增价幅度:1.7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8877023 ,18008356799。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渝金融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若执行法院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拍卖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的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已垫付税费[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须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账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该标的过户本身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其余包括但不限于如存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相关欠费,相关欠费由相应的民事主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9、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成渝金融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28400477061082068)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机构: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77023,18008356799
成渝金融法院监督电话:023-62736608
成渝金融法院咨询电话:张法官023-62736578
成渝金融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 023-6767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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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金融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