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介绍
权利人 |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 | ||||
坐落 | 市南区香港中路77号504户 | ||||
权证号 | 青房地权市字第340949号 | ||||
抵押期间禁止抵押物转让 | 是 | ||||
建筑面积 | 总层数(地上) | 房屋规划用途 | 房屋性质 | 房屋结构 | 竣工日期 |
319.6 m² | 6 | 商业 | 商品房 | 混合 | 2006年 |
不动产单元号 | 370202008001GB00036F00010044 | ||||
土地状况 | 地号 | 0201400012004000 | 使用期限 | 至2050-09-29止 | |
权利性质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批准用途 | 综合 | ||
共有土地使用 权面积 | 6235.7 m | ||||
权属状况 | 抵押1笔,限制3笔,异议登记0笔,文件备案0笔,居住权0笔。 |
名称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7号504户房屋 |
规模 | 证载房屋建筑面积319.6m² |
用途 | 商业 |
层数 | 总层数(地上)6层,所在层数(地上)5层。 |
建筑结构 | 混合 |
建成时间 | 2006年 |
设施设备 | 独立水电、公共卫生间、消防、网络通信、电梯,公共停车位。 |
装饰装修 | 设定室内装修状况与从室外能观察到的状况相同,均为简单装修(木 地板地面、墙面刷乳胶漆、天棚吊顶、木制内门、铝合金外窗)。室 外公共区域: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并装饰有墙裙,天棚吊顶。 |
层高 | 设定室内层高与所在楼层楼梯间层高相同(约3.2米),对房屋使用 较为有利。 |
空间布局 | 开放式布局,已间隔为数间独立办公室和前台区域。 |
使用及维护状况 | 有物业管理,房屋现空置,维护状况正常。 |
完损状况 | 房屋主体结构完整,外观无明显破损。 |
名称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7号504户房屋共有土地 |
四至 | 北至上杭路,南至香港中路,西至澄海一路,东至香港花园广场。 |
面积 | 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235.7平方米 |
用途 | 综合 |
形状 | 较规则的矩形 |
地形地势 | 平原地形,地势较平坦 |
开发程度 | 宗地外开发程度达到“七通”(包括供水、排水、供热、供气、 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 |
土地使用期限 | 至2050-09-29止,于价值时点剩余26.3年 |
竞买公告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7号504户不动产的公告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71— 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7号504户的房地产,权利人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340949号;总层数(地上)6层,房屋规划用途商业,房屋性质商品房,房屋结构混合,竣工日期2006年,建筑面积319.6平方米;地号0201400012004000,使用期限至2050-09-29止,权利性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综合,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235.7 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情以上传附件评估报告电子版为准
起拍价:4245570元,保证金:420000元,加价幅度:2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11月24日前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本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在建现状更新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开户账号: 6228401947055298861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71-4119759
法院咨询电话:0971-4119759 李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