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介绍
房产情况调查表
标的名称 | 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167号10栋南侧商业-110房产一处 | |
权利来源 | 2022鲁0114刑初509 号 | |
标的所有人 | 赵某某 | |
标的现状
| 总层:4层
| 所在楼层:1层 |
面积:462.63平方米 | 户型: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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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电梯:无 | 用途: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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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使用:该房屋有租赁,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租期至2027年5月9日,租金缴至2025年1月10日。 | 附随义务:有 | |
特别说明: 1、起拍价(竞买价或成交价)不含已缴纳的租金(即竞买人对已收取的租金不享有权利)。 2、已缴纳租金的租期内竞买人的权利义务,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自动取代原出租人地位成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但对已收取的租金不享有权利;在已收取租金的租期内承租人继续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3、剩余未缴纳租金的租期内竞买人权利义务,在未缴纳租金的租期内,竞买人作为出租人享有按照原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以及享有原租赁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出租人权利义务。承租人享有原租赁合同约定或法定的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4、交付方式,因系带租拍卖,交付方式为指示交付,非现实交付,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因返还租赁物发生的纠纷由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院不承担租赁合同到期后的腾退义务。 5、关于后续租赁合同中出现的纠纷,在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与承租人之间因租赁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纠纷(按约缴纳租金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由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院不承担解决后续纠纷的义务。 6、购买前自行了解能否过户、税费等情况。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本院概不负责。 7、 调查表仅供参考、房产具体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
竞买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167号10栋南侧商业-110房产一处的拍卖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9日10时至2024年12月30 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1/15——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本院通过全国法院委托评估系统对被执行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167号10栋南侧商业-110房产一处进行了委托评估,该房产评估价值为4540991元,现以4540991元为本次拍卖起拍价。该房产共计3层,面积462.63平方米,具体厅室以实际为准。本院作出(2024)鲁0114执667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167号10栋南侧商业-110房产一处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167号10栋南侧商业-110房产一处
二、起拍价:4540991元,保证金:9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或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3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竞买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根据法律法规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房地产的面积以办理产权手续时的实测面积为准,即使与本次评估报告中的数值有偏差,成交金额也不再变更。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月6日17:00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0114执6677号”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章丘支行,联行号:313451007463
户名: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账号:(8661174610142100151305109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示:
1、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3、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财产现状、限购无竞买资格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即使与本次评估报告中的数值有偏差,成交金额也不在变更。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7、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十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16555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拍卖标的及贷款咨询山东司辅电话:400-600-1216、18663767813
法院咨询电话:黄法官0531-8165557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