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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滦河路9号1号楼1单元302

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滦河路9号1号楼1单元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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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物详情


    不动产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滦河路9号1号楼1单元302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
    房屋产权证有产权证
    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
    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02月04日
    标的现状规划用途住宅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无人向本院申报租赁权
    过户情况可过户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10.03㎡
    房屋户型3室2厅1卫(仅供参考,以实际格局为准)
    房屋楼层所在3层,总层数28层
    房屋朝向南北(仅供参考,以实际格局为准)
    其他介绍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有欠费情况。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960159元












  •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8710时至202488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滦河路91号楼1单元302

    起拍价:53.7690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特别提醒: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无人向本院申报租赁权。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有欠费情况。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京东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且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特别提示: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否则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及政策风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于竞拍前向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后参与竞拍,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京东网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并委中鼎浩瀚司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咨询电话:1820166688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供暖、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欠费,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条内容,在参与竞拍前向有关部门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所需缴纳税费情况。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7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无法获取可能存在的优先购买权人的有效送达地址,本院特此公示:本拍卖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4823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3)01121306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19858731)(注:户名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需贷款业务请与以下银行联系: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联系人刘经理:010-6815138313520597838;江经理:18618420841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联系人李先生:13261127120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12368

    法院咨询电话:岳法官010-81553924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
    网址http://sifa.jd.com/

    京东网技术咨询: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月二十二日